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发布《智能化矿山数据融合共享规范》
发布时间:2023-07-13

  6月26日,《智能化矿山数据融合共享规范》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发布会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召开,会议强调,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坚持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,以科技减人、安全高效为目标,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,加强组织领导、狠抓落实、补齐短板,加快推动矿山智能化建设高质量发展。

  会议指出,《规范》的发布,将有效解决矿山、装备和通信企业面临的数据编码不统一、通信接口不兼容、传输协议不开放、系统集成难度大、智能化建设成本高等突出问题,打通“数据孤岛”,破除“信息烟囱”,推动智能化矿山各类数据的互联互通、集中集成,为实现过程可视可控、安全可防可测、要素可调可配的矿山高水平智能化奠定了基础。
  会议强调,要深刻认识到《规范》编制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,是坚决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加强组织领导、坚持开放包容、注重团结协作、凝聚各方智慧的结果。各有关部门、企业要加大《规范》宣贯实施力度,坚持典型引路和全面推广相结合,及时总结提炼好理念、好思路、好做法,培育《规范》应用的标杆矿山,以点带面,形成良好氛围,取得实际成效。
  会议还对当前矿山安全防范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。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有关领导,部分省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人,鄂尔多斯市委主要负责人,榆林市和大同市人民政府负责人,相关企业和高校、科研院所负责人,院士、专家、新闻媒体记者等近150人参会。
《智能化矿山数据融合共享规范》

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于2023年6月26日发布了《智能化矿山数据融合共享规范》,包含基础共性、数据编码、数据采集、数据治理、数据安全、数据应用6大专题,40项规范,具体内容详见附件。技术咨询电话 010-56241293


《智能化矿山数据融合共享规范》

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于2023年6月26日发布了《智能化矿山数据融合共享规范》,包含基础共性、数据编码、数据采集、数据治理、数据安全、数据应用6大专题,40项规范,具体内容详见附件。技术咨询电话 010-56241293
 
附件:
1.基础共性-智能化矿山数据融合共享规范-总则 
2.数据编码-井工煤矿数据分类及编码规范 第1部分:基本要求 
3.数据编码-井工煤矿数据分类及编码规范 第2部分:基础类 
4.数据编码-井工煤矿数据分类及编码规范 第3部分:生产类 
5.数据编码-井工煤矿数据分类及编码规范 第4部分:安全类 
6.数据编码-井工煤矿数据分类及编码规范 第5部分:管理类 
7.数据编码-露天煤矿数据分类及编码规范 第1部分:基本要求 
8.数据编码-露天煤矿数据分类及编码规范 第2部分:设备标识 
9.数据编码-露天煤矿数据分类及编码规范 第3部分:设备测点 
10.数据编码-金属非金属矿山数据分类及编码规范 第1部分:基本要求 
11.数据编码-金属非金属矿山数据分类及编码规范 第2部分:地下矿山 
12.数据编码-金属非金属矿山数据分类及编码规范 第3部分:露天矿山 
13.数据编码-金属非金属矿山数据分类及编码规范 第4部分:选矿厂 
14.数据编码-金属非金属矿山数据分类及编码规范 第5部分:尾矿库 
15.数据编码-指标数据管理规范 
16.数据采集-通信接口与协议规范 第1部分:基本要求 
17.数据采集-通信接口与协议规范 第2部分:接口 
18.数据采集-通信接口与协议规范 第3部分:服务 
19.数据采集-通信接口与协议规范 第4部分:发现 
20.数据采集-通信接口与协议规范 第5部分:连接 
21.数据采集-通信接口与协议规范 第6部分:报文 
22.数据采集-通信接口与协议规范 第7部分:配置 
23.数据采集-通信接口与协议规范 第8部分:安全 
24.数据采集-通信接口与协议规范 第9部分:管理 
25.数据治理-数据架构规范 
26.数据治理-数据存储技术规范 
27.数据治理-数据质量管理规范 
28.数据治理-主数据规范 
29.数据安全-数据分级定级规范 
30.数据安全-数据安全规范 
31.数据应用-数据共享基本要求 
32.数据应用-露天矿山车辆数据共享规范 
33.数据应用-矿用5G智能终端数据共享规范 
34.数据应用-矿山地理信息数据共享规范 
35.数据应用-矿山安控类机器人数据共享规范 
36.数据应用-数据中台建设与应用规范 
37.数据应用-大型机电设备状态监测与诊断数据应用规范 
38.数据应用-智能供电数据应用规范 
39.数据应用-AI大规模预训练模型技术要求 
40.数据应用-煤矿碳排放数据应用规范 

电话:13426180293

邮箱:66925550@qq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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